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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可查 有“章”可依
学籍信息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根据全省学籍管理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为尽快适应中小学学籍管理全国联网的需要,利津县根据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籍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学籍管理员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学籍信息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在每学年初对各学校学籍管理员进行集中备案,本学年内不得进行人员更换,以保持学籍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将中小学学籍信息与学生入学、升学、毕业、学校表彰、经费拨付、统计等信息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的基础数据支持。
二是实行学籍业务办理公章及人员签名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在规范单位及个人信息采集的基础上, 严格学籍注册、学生转学、休学等程序,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集中办理,须加盖籍业务办理公章并由学籍管理员签名,纸质手续永久存档备查。
三是严格各项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安全教育。所有学籍变动操作,均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履行完纸质手续后,由学籍管理员在管理平台上进行相应操作处理,电子学籍档案永久保存。对在学籍信息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利津县教育局 王国兴 赵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