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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可查 有“章”可依
供稿:赵璐璐  来源:利津县教育局  日期:2014-03-21  字体:   双击滚屏

学籍信息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根据全省学籍管理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为尽快适应中小学学籍管理全国联网的需要,利津根据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籍信息管理工作。

是实行学籍管理员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学籍信息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每学年初对各学校学籍管理员进行集中备案,本学年内不得进行人员更换,以保持学籍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将中小学学籍信息与学生入学、升学、毕业、学校表彰、经费拨付、统计等信息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的基础数据支持。

    二是实行学籍业务办理公章及人员签名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籍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单位及个人信息采集的基础上, 严格学籍注册、学生转学、休学等程序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集中办理,须加盖籍业务办理公章并由学籍管理员签名纸质手续永久存档备查。

是严格各项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安全教育。所有学籍变动操作,均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履行完纸质手续后,由学籍管理员在管理平台上进行相应操作处理,电子学籍档案永久保存。对在学籍信息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利津县教育局 王国兴 赵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