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全县教师队伍现状,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根据菏泽市教师队伍摸底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单县认真开展了教师队伍摸底核查,并对在编不在岗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奠定坚实工作基础。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副组长,编制、人社、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分管人事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二是及时部署开展。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全县教师队伍摸底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及时召开了摸底核查工作动员会,对本次教师队伍摸底核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本次教师队伍摸底核查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编制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分工合作,协同推进,并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各责任部门成立若干摸底核查小组,实行包片负责制,分区域开展核查工作。
二、组织学校自查,确保核查全面覆盖。一是全面自行摸底。各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均成立了本单位摸底核查工作小组,积极地开展学校自查工作,对本单位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梳理,组织全体人员填写信息登记表,有本人亲笔签名后上交备案。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对各类表格进行统计汇总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学校显要位置进行张贴公示,接受广泛监督。公示结束后,学校将签字盖章后的各类表格及时上报县摸底核查办公室。
三、实地督导检查,推动核查高效开展。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在核查过程中,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学校核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严格督导验收。学校自查结束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集中时间到各学校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导过程中采取张贴告示等形式,公布信访渠道,接收群众监督;按照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逐一核查;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四、做好汇总分析,确保取得核查实效。一是认真汇总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通过实地核查,在摸清全县现有教师底数,做到编制清、人数清、人员结构清、班师比清、生师比清,实现辖区人口数与核对编制数相适应、人员配备与核定编制数相适应、实际配备人员与设定岗位相适应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教师队伍管理。针对全县教师队伍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中小学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中小学管理体制,强化并完善中小学校人事管理体系,为提高全县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教育事业长远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菏泽市教育局)